前两天翻看自己几年前写的公众号文章,真是看得老脸一红。满篇都是些干巴巴的陈词滥调,读起来像是在嚼一块放了三天的隔夜压缩饼干。为了改掉这个毛病,我专门翻出那本落了灰的成语大词典,盯着“烩炙人口”这四个字研究了大半天。以前我总觉得这词儿就是形容东西好吃,后来才发现,这玩意儿在写作里的门道大着。
我最初犯的那些低级错误
我最早学这个词的时候,满脑子想的都是吃的。记得有一回给家里餐厅写宣传稿,我提笔就来了一句:“张大妈做的红烧肉真是烩炙人口,大人小孩都爱吃。”发给一个老文学编辑看,人家直接给我回了个捂脸的表情。他说这词虽然带个“烩”字和“炙”字,意思也确实跟烤肉、乱炖有关,但你把它直接用在夸菜好吃上,那可就真是大材小用了,显得特别没文化。
我当时还不服气,赶紧查了资料,这一查才发现,敢情“烩”和“炙”在古代指的是大家都爱吃的美味,但这词儿演变到早就跑偏到文学艺术领域去了。它真正的意思是形容诗文或者各种事物出名,被大家到处传颂。我拿着这词去夸红烧肉,就好比拿着杀牛的刀去削苹果,力气使错了地方。
我是怎么在实战中纠正用法的
为了彻底吃透这个词,我强迫自己在那周的读书笔记里强制输出。我试着写道:“《西游记》里那些烩炙人口的小故事,哪怕是没读过书的人也能说上两段。”写完之后,我反复读了几遍,诶,那种顺滑的感觉一下子就出来了。这个词的重点不在于“吃”,而在于“传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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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实践中总结了三个避坑指南:
- 第一,别用在实物上。不管那火锅多香、那烧烤多地道,千万别用“烩炙人口”,直接说“垂涎三尺”或者“回味无穷”都行。
- 第二,对象得是大众化的。如果一个东西只有三五个人知道,那它就不够格。必须得像周杰伦的歌、像四大名著那样,满大街的人都能哼两句,这才叫烩炙人口。
- 第三,色彩得是褒义的。坏事传千里那不叫烩炙人口,那叫臭名昭著。这词儿自带一股子雅气,是用来夸人的。
用对这个词之后的意外收获
上个月,我给一家文化刊物投了一篇关于地方戏曲的稿子。开头我没敢整那些玄乎的术语,就平铺直叙地写了句:“那些烩炙人口的秦腔选段,在关中大地的田垄间响了几百年。”结果编辑部那边反馈特别说我现在的文风稳重多了,用词也考究了。只有我自己知道,这都是当初闹笑话换来的教训。
咱们写东西,没必要非得整那些没见过的生僻字。把这几个常用的、容易弄混的词儿给琢磨透了,比什么都强。每次我提笔想写点什么深刻道理的时候,都会先想想,我这句话甩出去,能不能达到那种让人想反复念叨的效果。如果你写的文章能让人读完之后觉得顺口,还能顺手转给别人看,那这篇文章才算是真的做到了“烩炙人口”。
现在我书桌上常年备着本字典,不为别的,就是怕自己再闹出“夸红烧肉烩炙人口”的笑话。有些词儿看着简单,背后的门槛高着,非得亲手写上几次、错上几次,才能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。










